因應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中小學2月25日開學在即,教育部今(2/20)公布停課標準,高中以下部分,1班有1名師生被列為確診,全班停課,1校有2名以上確診,全校停課;大學部分,確診所修(授)課程,全部停課。符合標準的狀況需停課14日。
先前有人疑慮發燒標準不統一,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也定調,額溫槍訂為37.5度發燒,耳溫槍38度算發燒,一旦發燒就應立刻就醫。
開學在即,台大學者建議,除了勤洗手之外,教室內座位距離至少間隔1.8公尺,並讓全校分批下課,在校期間不要共食,課後課桌椅也要消毒,教室務必保持通風。
全台4000所學校,環保署也將在校園周邊、一樓開放空間進行消毒,預計2月23日前消毒完畢,溜滑梯遊樂設施、座椅、洗手台、廁所、川堂等,會加強消毒。學校則後續接手校園內部清潔及消毒工作。
【停課標準詳細資訊】
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停課標準
(一)1班有1位師生被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列為確定病例,該班停課。
(二)1校有2位以上師生被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列為確定病例,該校停課。
(三)1鄉鎮市區有3分之1學校全校停課,該鄉鎮市區停課。
二、大專校院學校停課標準
(一)有1位師生被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列為確定病例,該師生所修課或所授課程均停課。
(二)有2位以上師生被列為確定病例,該校(區)停課。
(三)前述之停課情形,仍應視實際疫調情形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之指示做適當之調整。
(四)醫事類專業科系依「醫、牙、護理、藥學及醫事檢驗復健相關科系學生實習場所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之作業原則」辦理。其他校外實習課依教育部109年2月11日函辦理。
(五)學校遇停課情形,得縮減上課週數,採1學分18小時彈性修課,於週間或線上課程等補課方式辦理,惟仍應兼顧教學品質及學習效果,當校園出現確診病例而實施停課時,得視疫情調查結果評估決定實際停課措施(如停課天數、對象)。
三、短期補習班及幼兒園等
比照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規定辦理。
學校應依停課標準原則,訂定學校停課補課及復課措施,併同應變計畫報教育部審查。
資料來源|教育部、中央社、聯合報